周先生近日向媒体披露,他13岁的儿子小天在两年前于盐城一所私立寄宿学校的宿舍内,遭同班15岁同学小海殴打,导致其颅脑受伤及左眼失明,伤情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周先生回忆,事件起因于2024年五一假期,小天的母亲为他购买了一双耐克运动鞋,之后小海持续对小天进行挑衅,频频评论鞋子的昂贵。事发当日,小海于晚上7点再次前往小天的宿舍挑衅,小天让小海离开并用马桶刷反击,但小海没有离开,反而对小天进行殴打。晚间10点,小天的父母接到老师的电话赶到宿舍,发现小天已经昏迷并大面积瞳孔扩张,随后拨打急救电话。小天在医院接受治疗,目前仍在康复中,左眼四级失明,右侧出现偏瘫,治疗费用已经超过600万元,其中学校承担200万元,小海家支付12万元,家庭自掏近400万元。2026年4月,盐城市法院一审判决小海因故意伤害罪处以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值得一提的是,小天的宿管人员在其若干次诉苦并要求联系家长的请求未能及时响应,直至小天出现严重症状才采取行动。类似因校园纠纷造成的重伤案件在司法中并不鲜见,之前云南省也发生过因小摩擦引发的重伤案件。